关于办理校内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保卫部将集中为宿州学院第三方服务公司职工办理校园电动车通行证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
二、集中办理地点
逸夫楼A303办公室
三、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办理校园电动车通行证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电动车须悬挂宿州市电动车号牌;
2.申请人员须为宿州学院第三方服务公司在职职工,且因工作需要确需办理(正常上下班通勤车辆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3.需如实填写《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电动车校园行驶信息采集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非标电动车(电摩)需额外提供准驾驾驶证复印件,电动自行车无需提供。
四、注意事项
请各第三方服务单位集中统计需申请电动车人员,并下载填写表格,送至逸夫楼A303室。
党委保卫部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