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国资〔2020〕3号)文件要求,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现对宿州学院灭火器购置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保卫处2023年灭火器、灭火器箱采购。
2.项目编号:2023-002。
3.项目内容: 540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30个灭火器箱(产品材质:201/304不锈钢,产品厚度:1.0mm,产品尺寸:60cm*40cm*20cm)购置。
4.采购预算:39750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6.招标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报价需保留两位小数,进行1次报价(如遇到最低报价有两个以上投标人相同的情况,由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到现场。
8.标书要求:
1)投标文件所报价格包括税费、运输费、安装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2)投标文件必修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指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指定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应附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售后服务承诺等。
9.服务要求:
1)新购置灭火器验收后,对原有灭火器进行更换。
2)灭火器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应消防规范标准,提供出厂报告。
3)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前到现场进行勘查。
10.工期为15日历日。
11.质保金约定:签署合同前交学校财务处采购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退付。
12.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12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项目联系人蔡春早,联系电话:13605576560。
13.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在宿州学院逸夫楼A楼305办公室开标,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按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