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物业公司:
为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规范内部管理,现就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所有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离岗、缺岗。
2、东西校区校园综合治理科分别负责东西区值班人员管理和物业公司监督。
3、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科长请假,报分管领导审批;物业公司人员请假原则上采取调班,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需报校园综合治理科审批。
4、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科长汇报,事件严重的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时汇报并上报学校。
5、各科室、物业公司要认真做好周工作计划并按时间节点完成。
6、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推诿,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7、因工作特殊,请保持通讯畅通(含节假日),特殊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及时回复。维护学校值班电话2871110形象,保持24小时随时接听。凡因通讯工具关闭或不畅,给工作带来重大影响的,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处理。
8、物业公司要加强巡逻人员和门卫管理,切实负起责任,提升服务质量。
请大家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做好保卫处的各项工作。
保 卫 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