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校保字[2018]11号)要求,在各单位、部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国资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组,对校园重点区域和部门进行检查。
排查工作组对实验室、教学楼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在建工地及人员密集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参照《通知》规定,各责任部门针对性的对相应片区和设施进行对照检查。
通过排查,实验室制度健全,门窗锁符合规定,红外报警装置完好,室内各类物品存放合规;教室管理得当,楼管人员按时在岗;食堂电水汽设备完好,各类管道基本正常,防冻装置进一步完善;学生宿舍专人值守,学生有序离校;在建工地搭建物基本清理完成,建筑设备逐步撤离;各楼宇消防器材完好,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排查结果显示,各单位、部门能够提高认识,突出重视,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整改及时,结果良好,但仍存在个别问题,已反馈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是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公安厅相关要求及《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全省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部署展开的专项安全工作,是新时代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内涵的具体实施,是安全检查整体性和板块性相结合思路的延伸,是对寒假前校园安全的整体把脉,从源头上杜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前后校园安全稳定。